11ac像初升的太阳 普及尚需时日11ac像初升的太阳 普及尚需时日 从目前的WiFi市场表现来看,除了智能终端外,IPTV、游戏机,数码产品,甚至是汽车都已加入WiFi功能。更有数据表明,到2014年,具备WiFi功能的消费类电子设备将会超过50亿部。然而面对如此数量庞大的WiFi终端,第四代WiFi(802.11n 2.4GHz频段)无论是带宽还是抗干扰能力,均已无法应对,因此第五代WiFi,即802.11ac就成为了新的选择。 802.11ac标准(图片来源:WiFi联盟) 那么802.11ac带来了哪些改变呢?首先,它提供了3倍于802.11n的无线速率(目前可提供1.35Gbps的无线传输速率),并将功耗降低为以前的1/6;此外,它还将带宽扩大了4倍(使用80/160MHz频道);同时利用更高速的调制方案(256QAM)实现了高效率数据传送,同时降低了能耗;并利用波束成形实现了更高的可靠性、更长的传输距离和更大的覆盖范围。
而对于11n时代最为重要的MIMO技术,11ac也进一步“发扬光大”。目前,11n规范中最大可支持4×4 MIMO技术,其中1×1为150Mbps,因此11n最高速率可达600Mbps。而802.11ac出现后,其可实现的最大8×8 MIMO,其中1×1为433Mbps,目前我们看到的首批11ac无线路由器均采用3×3设计,因此其最高速率为1300Mbps。此外,配合前面提到的256QAM调制、最高8条流、MCS9编码、扩展到80/160MHz的信道带宽、VHT链路适配,11ac的最高速率能达到6.93Gbps。
随着智能终端不断普及,企业悄然兴起BYOD(Bring Your Own Device)的办公模式。BYOD是未来十年对于IT改变最巨大,最为深刻的发展趋势。不断增长的多媒体、按需而变的企业云应用,都对企业Wi-Fi网络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凭借在容量、覆盖、能耗、速度等方面的优势,802.11ac将成为企业WiFi网络增长最大的驱动力。 需求驱动部署,企业对802.11ac应用需求的提升将加速其高速发展。Gartner公司预计,到2016年,移动应用程序下载将达到3100亿。随着企业BYOD趋势的发展,面对设备和应用程序需求的大量增加,包括用户连接自己个人设备的需求,IT经理必须确保他们的网络基础设施能为业务应用程序提供一流的性能和质量。
据统计,全球WiFi整体市场收入预计将在2016年达到约100亿美元,其中企业WiFi市场收入将增至50亿美元,这是一个巨大的市场。随着技术的不断完善和成熟,企业应用需求的提升,802.11ac将在企业WiFi网络建构过程中大放异彩。 但是相比于802.11n技术,家庭用户部署采用802.11ac技术的无线路由器费用远远高于802.11n无线路由器。要打破这一局面,在追求物美价廉的家庭用户中,802.11ac无线路由器的普及还尚需时日。 ![]() 面向未来 11ad技术展望面向未来 11ad技术展望 11ad技术又称为“WiGig”技术,它是一种在60MHz频段上运行的,可在短距离上高速传输的无线技术,可用于在无线快速传输大型文件,这项技术在2013年9月初获得了IEEE标准协会的批准认证,IEEE 802.11ad标准将助智能无线网络一臂之力。
目前主流的802.11n无线产品,主要运行在2.4GHz频段上,极限速度是450Mbps。2012年推出的支持802.11ac标准的无线路由器,在5GHz频段上最高理论传输为1.3Gbps。可是WiGig无线标准的理论传输速度可达7Gbps,相比之下,802.11n无线产品至少要快10倍。通过WiGig来传输一部DVD视频文件仅需十几秒,相比使用802.11n无线网络传输,可节省90%以上的时间。
在以前,802.11ad遭人诟病的是其覆盖和传输距离 ,但在事实上在可视范围内,60GHz有着比任何Wi-Fi技术更好的速度/范围。 它具有向下兼容802.11n网络的能力。所以当用户距离无线热点较远时,无线连接可以选择传输速度较慢但传输距离更远的802.11n网络;而当用户距离无线热点较近时,系统可自动切换到60GHz频段,进而获得7Gbps的连接速率。在无线网络安全方面,802.11ad也将兼容802.11n的WPA2加密算法,这样既保证了它与现有无线网络的互联互通,又提升了802.11ad网络的安全性。
802.11ad提供了无与伦比的原始速度、抗干扰能力强、良好的覆盖范围、高容量网络、在手持式功率范围内实现多千兆吞吐量,和接近有线网络的延迟。鉴于这些优点,802.11ad非常适合于广泛的应用部署,从三频网络(2.4/5/60 GHz)到无线存储和边缘超高速缓存,再到无线对接。采用802.11ad的产品目前在市场上已经可以找到,包括多个超级本和无线对接站,相信未来还将出现更多的应用产品。 |
Powered by Discuz!
© 2003-2024 广州威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