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树,给你糖 发表于 2012-7-27 19:45

这个必须发展,,,

只要起来了,,,还怕没有资格郑吗????


在天朝,发票都可以买,人命都可以买。。。。


那么,你举个买不了的看看!!{:2_38:}

数树,给你糖 发表于 2012-7-27 19:46

在天朝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hbcxcj 发表于 2012-7-28 11:40

楼主所说的同行基本上都知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被处罚的哥们估计都是只顾自己装钱,没顾给领导上供啊

lzion 发表于 2012-7-28 13:31

无线路由器的WAN口其实可以不算电信接口,ADSL猫接电话一端的必须算电信接口。
无线路由器提供的是WLAN,从字面上理解就是局域网。
但给公众收费提供互联网接入是ISP牌照,所以普通人确实不能做这个。
租房的情况比较特殊,这个不是面向任何公众的服务,是特定对象(房客)特定地点的服务提供。
网吧作为一个商业经营单位,是可以给网吧的用户提供接入服务的,但他们和运营商的合同跟民用的不同,价格也差很多,其实本质上的接入手段没啥大区别。

BGN 发表于 2012-8-28 21:25

在天朝,想要赚钱就要敢拼再行啊

尐山ゞ通訊 发表于 2012-9-4 21:44

20-30个用户应该不要紧吧,话说我在城中村的街道边,比较显眼:(

lanwen14 发表于 2012-9-4 22:01

:@                                                   

无有有无 发表于 2013-1-5 21:52

顶下!:victory:

高压线不能碰!!!;P

sunshiqi 发表于 2013-1-6 12:39

呵呵……:lol:lol:lol

fxy2005 发表于 2013-1-6 13:05

看看看看看看看

天才电子玩家 发表于 2013-1-6 14:07

无线运营小规模的赚不到钱,大的又不好弄的,想在这块上吃饭很难!:)

dzxwh 发表于 2013-1-6 19:13

楼主你就不懂法 触犯刑事就谈不上 最多算个民事责任
第一:只要WIFI在民用频道里面 变不存在刑事责任 最多民事纠纷 而且需要有有力的证据
第二:刑事责任构成罚款的每月运行收入5000以上的 群内不多 10000以上的自然有门路不被罚款。
第三:你发帖别有用心,国家整体实力就是通过个体大众实践DIY摸索 从而有了发明创新,兲朝的你这样的思想国体能进步吗?
页: 1 2 3 [4] 5 6
查看完整版本: 呵呵,说个让某些人心凉的东西!切莫玩火!